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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消字号”产品安全治理——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指直接接触人体完整皮肤或黏膜,具有一定抑菌、杀菌作用的消毒产品,这类产品本身不具有疾病治疗功效。一些生产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将消毒产品当作药品使用,不仅可能延误治疗时间,更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高检院《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近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办案人员走访了县内多家药品零售企业,针对药店是否购进最高检《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中非法添加药物的不合格产品、消毒产品说明书或标签是否符合规范以及企业是否落实索证制度进行排查,发现部分消毒产品说明书或标签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标注“每日一次”“涂抹整个指甲”等与药品类似用语的内容,多数企业未依法落实索证制度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三江镇新和村村委副主任廖建锋、县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丘海添、县政协委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曾东秋参加听证会。会上,检察机关围绕企业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职、是否需要提出检察建议等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听证员经过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认为主管部门应加强“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监督,加大辨识“消”字号产品宣传力度。听证结束后,检察官立即制作检察建议书,并当场向被监督单位公开宣告送达。

“消字号”乱象折射出消毒产品市场准入体系和日常监管环节存在漏洞,给群众带来健康风险。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群众用药安全,让群众买的放心、用得放心。

图文:黄玮

编辑:刘振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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